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人社局的基本定义和组成
人社局,全称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属于行政单位。它主要负责处理和管理社会人士的就业、失业问题,以及社会保障的相关事务。人社局通常由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成,这些部门随着时代的变迁逐渐融合在一起。
人社局的组成
- 人事局:负责人事管理、专技人才、社会保险等工作。
- 劳动局:涉及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伤认定等方面。
- 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事务。
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人社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员调配工作,以及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 促进就业:落实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
- 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社保卡发放、管理等工作。
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
- 劳动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
- 劳动关系协调: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
人事管理和职称评审
- 人事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 职称评审:贯彻落实专业技能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
人社局的组织结构和领导分工
人社局通常设有多个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具体的工作职能。领导机构包括党组书记、局长以及各位副局长,每位副局长分管不同的业务领域。
领导分工示例
-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政务全盘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 副局长:各自分管不同的业务领域,如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等。
人社局的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
人社局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为了方便公众办事,人社局提供了多种联系方式和服务渠道。
联系方式和服务渠道
- 办公地址:通常位于各地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 联系电话: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的联系电话。
- 网上服务:部分业务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相关的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办理。
总之,人社局作为一个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和人事管理等多方面的职责,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1、人社局是行政单位。 人社局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社会人士就业、失业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安排和管理;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就是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等。 2、人社局是由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成。 以往的年代还有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在时代不断的发展中,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逐渐融合在一起,也就形成了人社局。 3、人社局的主要工作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规、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等等。 人社局的工作内容涉及的比较广泛,对于社会各项问题,人社局都能做出明确的处理和规定。 行政单位的显著特点就是国家行政管理,社会公共秩序上出现的各种事情,行政单位都能对此事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管理。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有明显的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的工作内容就是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组织和指挥。 解答律师
人社局
一、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县人社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县社会保险中心、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劳动仲裁院、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人社信息;(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人社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五)县人社局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六)县人社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一)主动公开。 县人社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人社局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形式: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2.县档案局查阅。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2.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人社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人社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其中,公众向县人社局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公众向县人社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电话:0930-8832543通讯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多旺路1号(政务大厅三楼302室)邮政编码:7316002.申请方式。 向县人社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 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1)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 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人社局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2.负责民政工作;二、部门领导及分工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副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科长:张媛负责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暖民心行动(民生实事)、城镇居民增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农民工工作)、劳动关系、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伤认定、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专技人才、社会保险等工作,协助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分管社保中心。
人社局
1.领导机构2.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3.下属单位4.法律依据5.政务服务7.联系地址一、领导机构:1.辛义合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政务全盘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2.毛延华同志(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综治维稳、青年、妇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郭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评比达标表彰、公开招聘、工资福利、人员辞聘(解聘)、退休审批(管理)、档案管理、招商引资、争资引项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尉文智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社保基金监管,就业创业、帮扶、培训,工伤认定、后勤、卫生、保密、信访、安全、值班、信息网络、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履职承诺目标任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营商环境、调查研究、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拟定事业企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落实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创业促就业工作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社保卡发放、管理等工作;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5.负责全县就业、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全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建设;贯彻落实职工工作、休息休假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能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富工作和定居政策;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的备案管理;指导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8.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奖惩工作。 9.贯彻落实全县评比、表彰管理和政府奖励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省委省政府名义、市委市政府名义和县委县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 10.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有关事宜。 1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及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人社局是行政单位,以下为大家具体介绍。人社局其实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人社局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人社局的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权利保障等工作。发展历程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成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地方),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人社局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中省市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政策,抓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 五、制定有关人员调配规定和特殊人员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状况监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负责综合管理并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工作。 九、按照县委人才办的要求,做好县内急需专业技术等人才的引智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落实未成年工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县属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十二、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办)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14点-18点(夏令时:下午15点-18点)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监督执行,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书管理、政务协调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后勤事务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印章管理,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办理机关工资福利、统计及其它工作;协调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联系方式:0916-4221047(负责人:张军)二、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股。 统筹指导劳动就业创业及培训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方式:0916-4220077(负责人:陈连华)三、人事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按规定程序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戒、任职回避、辞职辞退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部门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审核县政府各部门评比表彰奖励事项;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和岗位聘用核准备案;负责人事统计、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退休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引智工作,主抓高级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初级职称的复核备案、中高级职称审查推荐工作,负责职称办证和发放工作,负责中、省、市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方式:0916-4220139(负责人:周芊芊)四、社会保险股。 联系方式:0916-4220077(负责人:陈黎)五、工资福利股。 (负责人:刘丽萍)八、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人社局
一、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保留军官转业安置股。二、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承担公务员管理相关职责(含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公务员工资统发审核等职责),不再保留公务员办公室。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工资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工资福利股的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人社部门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人社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简称,由原来的劳动局,人事局合并而来。是政府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人力资源和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全覆盖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城乡失业、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标准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人员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留学人员来珠海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承担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统筹落实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承担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统筹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政策法规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统计分析工作;组织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新闻宣传与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术研究工作。 (三)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 综合提出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人力资源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开发、党政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政策性配置;拟订企业市外招调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区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指导监督人事(职工)档案管理;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招聘方案审核;负责人才管理服务的统筹,高层次人才的有关配套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 (四)职业能力建设科。 承担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工作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拟订技工教育和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培训专项资金;拟订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指导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开发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2021年县人社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社局机构职能信息 县人社局机构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46-2323768 邮编:425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江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计划,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本系统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组织新闻发布会及系统内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上传下达、文电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绿化、车辆、接待、机关院内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法规信访股。 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协调专家咨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协调处理信访维稳事项,受理来信来访。 (三)规划财务室。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有关国际援贷款项目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有关工作。 (四)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拟订全县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实施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全县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落实外国人(不含高端人才)来江华就业管理政策。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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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中省市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政策,抓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 五、制定有关人员调配规定和特殊人员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状况监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负责综合管理并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工作。 九、按照县委人才办的要求,做好县内急需专业技术等人才的引智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落实未成年工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县属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十二、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办)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南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三楼工作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14点-18点(夏令时:下午15点-18点)党组书记、局长:薛锐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监督执行,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书管理、政务协调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后勤事务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印章管理,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办理机关工资福利、统计及其它工作;协调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联系方式:0916-4221047(负责人:张军)二、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股。 统筹指导劳动就业创业及培训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方式:0916-4220077(负责人:陈连华)三、人事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按规定程序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戒、任职回避、辞职辞退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部门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审核县政府各部门评比表彰奖励事项;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和岗位聘用核准备案;负责人事统计、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退休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引智工作,主抓高级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初级职称的复核备案、中高级职称审查推荐工作,负责职称办证和发放工作,负责中、省、市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方式:0916-4220139(负责人:周芊芊)四、社会保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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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此次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助力社区居民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以及有招聘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一个双向选择的平台,进一步促进群众在家门口有活干、有钱赚,为社区居民架起就业\"便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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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 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 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 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 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执法。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 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服务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通过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公报或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岩瑞镇政务服务便民大厅:玉山县岩瑞镇古城社区政府大院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电话:0793-2230238。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1、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办公地址:1、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府前路1号2、玉山县玉清大道与林冈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楼政务公开专区(二)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玉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4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如下: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 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 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 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人社局是行政单位。人社局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社会人士就业、失业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安排和管理;社会保障的基本
大家好,请问人社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大家好,请问人社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人社局属于行政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开展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是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设3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55名。 扩展资料:(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 人社局属于行政单位。 扩展资料:(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 拟订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 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 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研究拟订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 拟订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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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九)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十)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区划变更,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与邻县县际行政区划边界的勘定工作;承办县内乡际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负责设置指导安装地名标志和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寨与审定和收集、整理、鉴定地名档案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八)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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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体检人选名单及有关事项... 关于2024年度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市人社局网站 主办单位: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 邮箱:masrsj@mas.gov.cn 服务热线:0555—12333 网站标识码:3405000014 本站支持IPv6访问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